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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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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纪委监委2020年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我委拟选调公务员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南海区纪委监委一级科员4名,其中纪检监察岗2名(职位1)、文字综合岗2名(职位2)。
  二、选调范围
  广东省范围内已经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包括聘任制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男女不限,身心健康,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4.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试用期满并已转正定级,未受限于任职年限限制或单位内部管理规定;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考纪检监察岗(职位1),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学历为会计学(限A120201、A120206、B120203)或审计学(B120207)专业,且具有两年以上财务、审计工作经历;
  ②两年以上专职纪检监察或公安侦查、检察院公诉和侦查、法院审判工作经历;
  9.报考文字综合岗(职位2),专业不限,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现在县区级以上政策研究部门或纪委监委办公室、宣传教育、政策研究部门从事文字综合材料工作满2年;
  ②参加工作后,个人获得过县(市、区)级以上党政机关优秀信息员、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或其它文字综合类、新闻宣传类工作嘉奖;
  ③参加工作后,在市级以上公开出版的报纸、刊物发表过文章(限**作者);
  ④参加工作后,在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党政机关征文比赛中获得过二等奖以上奖励(限**作者);
  ⑤参加工作后,个人署名文章被中央媒体、省级、市级机关采用(不含图片类信息,限**作者)。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新录用人员工作未满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4.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2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者填写《佛山市南海区纪委监委2020年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连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200KB以内)、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或*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以上材料均为扫描版)和证明本人工作能力或业绩成果的材料,发至电子邮箱:jw@nanhai.gov.cn(邮件附件**容量为50MB)。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的1∶3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四)考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程度及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南海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nhrc.com.cn/)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录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南海区纪委监委决定是否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南海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nhrc.com.cn/)公布。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以40%和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分数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将在南海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nhrc.com.cn/)公布。
  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提供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察和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考察前,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无法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察人选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南海区纪委监委决定是否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调进干部岗位职务由南海区纪委监委统筹安排。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确定调入的公务员,均按一级科员安排。如在原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须自愿放弃原任职务及相应职级。
  (二)家属随迁等个人事项自行解决。
  (三)本次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岗位出现空缺,南海区纪委监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递补人选。
  (四)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联系和咨询电话(上班时间):佛山市南海区纪委监委办公室,0757-86228230,86337506。
  六、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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