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浏览数:80次
一、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 4.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简历投报方式 1.网上报名:参见我院官网公告栏招聘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将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和电子简历发送到邮箱kqyyrs@163.com,并扫描通知下方二维码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否则将影响报名结果。 2.应聘人员在发送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电子简历,完成二维码信息填报后,也可将简历、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邮寄至我院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含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以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复印件),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 136号,邮编210029 。 3.应聘人员的简历投报截止时间:2018年2月12日。 四、考核及实施办法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初选后,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到本人。应聘者(博士)的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和操作考试,由各科室根据专业需要,会同院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 五、考核和体检 我院根据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综合表现,按招聘职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医大人事处网页公告栏公示一周,相关材料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欢迎优秀毕业生申请南医大博士后,对录用为南医大专任教师以及附属口腔医院医疗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具备博士后经历者,学校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进编录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八、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25-85031860 联系人:刘老师 九、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686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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