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沛县广播电视台招聘16人公告浏览数:427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大专及以上学历(详见岗位简介表)。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4、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招聘岗位专业参考“2017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因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本工作的。 (5)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就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1、招聘岗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沛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2、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原证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须同时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时按要求下载并填写《沛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县政府行政中心西1楼105室(沛县新城区沛公路2号)。 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费100元。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不能开考的岗位,将通知考生对照条件重新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下午2:00-5:00)或退还报名考试费用。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试卷分值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8年1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沛县政府行政中心西6楼617)领取。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沛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示。 (二)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线,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01、02、03、04岗位按计划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其他岗位按1:3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其中01、02、03、04的岗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及播音效果等。内容为:播音(01、02)、上镜播音(03、04)。具体考试内容为(1)指定播音稿(40分);(2)指定题材虚拟节目主持(40分);(3)才艺展示,根据自身特长演唱、小品、朗诵等均可(10分);(4)形象气质10分。时间15分钟。其他各岗位均为结构化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面试费100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及公布 面试结束后,其中广播播音员主持人岗位(代码01、02)、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岗位(代码03、04)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成绩在沛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从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在前)。 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沛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按实收取,个人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未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沛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因放弃或不符合录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续签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人社部门公布的当地*低工资标准(2017年为1520元/月)的1.5倍执行,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奖励,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五险。 七、监督举报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注:本公告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沛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68867373 0516-80356100 监督电话:0516-68867322 0516-80356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