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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科技大学招聘143人公告(**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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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科技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批)


  苏州科技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校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科技大学(网址:http://www.usts.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学历和具有副高职称的紧缺急需学科人员(紧缺急需学科详见岗位表),年龄可放宽5岁。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本公告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3月20日9:00- 5月27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3月20日09:00-5月2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遇周末或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我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将适时根据需要组织考核,以苏州科技大学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学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一)试讲。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试讲时间及地点将由苏州科技大学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在试讲合格者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前由苏州科技大学对应聘人员如下材料的原件(另提交一套复印件)进行复审,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提供*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面试。按照苏州科技大学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报考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另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苏州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苏州科技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8090233。


  联系人:白老师、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科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2-69379061。


  联系人:蔡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附件:岗位表.xlsx


  苏州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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