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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通市通州区选调优秀青年人才20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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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通市通州区公开选调优秀青年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的源头储备,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一批通州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优秀青年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名额

选调对象:“双**”建设高校或同层次境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国内“**大学建设高校”或“**学科建设高校”(**该**学科)2022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选调名额:20名左右。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有一定发展潜力;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三)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在当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当年的12月31日)。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聘人选:

(1)*高学历所学专业为通州区“一主一新一智”产业定位以及经济社会相关领域发展急需的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机械工程、航空航天、车辆工程、高端纺织、新能源、新材料、金融、法律、区域经济、产业经济、建筑工程、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学科毕业生;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任班长、院系学生会副主席以上(或相应党、团职务)学生干部,或获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人员。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在通州工作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人员不在此次选调范围之内。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初审。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报名材料(电子版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邮件名:姓名+院校+专业+学历】发至邮箱tzgbys@vip.163.com。相关材料包括:

(1)《南通市通州区公开选调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内附近期正面免冠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内),《报名登记表》扫描文件下方二维码下载;

(2)本人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在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职称、奖励及其他相关证书,工作成果、发表的文章等;

(4)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所在院系学生干部任职证明。

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2月15日下午4点。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初试的人员。

(二)初试。初试采取面谈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初试,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三)资格复审与综合能力考评。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合格。采取一定形式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评,综合能力考评在通州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选。根据初试和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体检考察。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六)公示与聘用。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选调情形或主动放弃的,可一次性递补。

四、培养管理

(一)选调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通州工作期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安家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000元,硕士研究生5000元,大学本科生3000元。

(2)综合补贴。五年服务期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按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500元的标准给予综合补贴。

(3)购房补贴。在通州购房用于自住,五年服务期满且继续在我区工作的,发放购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5万元,大学本科生12万元,凭房产证等购房手续经审核后分期发放。

(二)选调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一般安排到镇(街道)、园区锻炼,或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安排到区级党政机关部门及事业单位锻炼。

(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作为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由其自谋职业。

(四)选调人员在通州区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组织部网站(www.nttzdj.gov.cn)。

政策咨询电话:0513-86028518。

监督电话:0513-86125999。

六、本简章由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组织部、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组织部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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