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劳务派遣服务岗位人员公告浏览数:2次
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12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8号(南楼)2楼205室 2. 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人到现场报名,如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 2)资格审核 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参加面试,责任自负。 3.报名递交和审核材料 1) 《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 2) 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 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运用水平、语言组织表达能力、仪表形象及基础技能操作水平等。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合格人员须持介绍信至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公示、录用和递补 1.公示。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网(http://www.ntjob.cn/)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录用。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取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应聘人员应在一个月内办结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的应聘。 3.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4.被录用人员须服从用工单位岗位及工作地点安排。 5.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五、人员性质与相关待遇 1. 人员性质:本次招聘的人员为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 2.录用后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级,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纪检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513-85158693。 七、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公告、相关通知等在南通人才网(http://www.ntjob.cn/)进行公示,请应聘人员注意查询,并保持手机畅通。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对我省、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招聘咨询电话 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负责政策咨询工作。咨询电话:0513-8515860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附件2.《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 2022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