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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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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苏州市吴江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5月6日(星期六)-5月7日(星期日),每天9:00-11:30、13:0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一楼招聘大厅(长安路3223号)。

(二)资格复审程序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本人携带规定材料,按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联系约定的时段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如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于5月4日(星期四)16:00前通过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发送委托办理申请短信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受委托人现场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考生到现场按以下步骤完成复审:

(1)考生凭身份证到服务台打印《资格复审表》(一式一份),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

(2)考生凭《资格复审表》及本《公告》规定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到“复审”窗口摊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材料复印件(一份)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留存。

(3)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复审后,考生凭《资格复审表》及本《公告》规定材料原件到“复核”窗口摊位由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复核。

(4)通过复核后,考生凭身份证和《资格复审表》到“缴费”窗口摊位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在学校盖章且未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就业协议书》本人联原件)、学生证、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在学校盖章且未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名截止日期后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就业协议书》本人联原件)、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

4.研究生以其符合条件的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学历要求“本科”“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段毕业证书(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本科段学位证书)。

5.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证明信或者录取通知书(原件和中文翻译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招聘公告》规定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材料。

6.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大学生村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省选聘还是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大学生村官、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等)。

7.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或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岗位代码061)的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退役证和县(市、区)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8.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现场按照《招聘公告》“二、资格条件”第5项规定的“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各类情形相应作出书面承诺。

9.考生需要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20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通知书》打印:通过资格复审、缴纳面试费用后,于2023年5月17日9:00起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书》。未按时打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50942;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6395051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特此公告。

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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