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无锡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资格复审公告浏览数:144次
根据省委组织部确定的全省合格分数线80分,按照《无锡市2017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的相关规定,我市将于近日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附后),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在4月24日(星期一)进行,共一天时间。具体为: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为方便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此次资格复审设两个地点: 1、报考宜兴市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在:宜兴市政府大院6号楼106室,地址:宜城街道陶都路8号,电话:87986814。 2、报考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在: 梁溪区人民政府,地址:解放南路688号,电话:82830270。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复审的,可由他人代为审核,请代审人携带好报考人员及代审人的身份证。报考人员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故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弃权处理。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升学时户籍所在地的证明材料(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身份证 3.学生证 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与网上报名时照片相同的1寸照片2张 6.由所在院、校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情况的证明材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提供) 7.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聘书或任职证明材料(*少一份,非中共党员、非中共预备党员提供) 8.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等组织推荐相关材料(参加我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提供) 上述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其中第1、第2、第3、第4项需同时准备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请考生在资格复审前自行准备。 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与选聘资格相关的材料必须齐全,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如有不明事项可致电(0510)81820838咨询。 请考生相互告知。 资格复审通过者,请于5月中旬登录无锡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 附:《2017年无锡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无锡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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